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
发布日期:2012-12-11 14:36
信息来源:嘉兴市编委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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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委办[2001]67号
根据《中共浙江省委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浙委发[2001]44号),设置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,列入政府序列,归口市政府办公室。 一、主要职责 (一)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密切联系群众,畅通信访渠道,化解人民内部矛盾,维护社会稳定。 (二)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、市政府的来信来访;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转办、交办的信访事项;向各县(市、区)和市直单位转办、交办信访事项,并督促办理和复查审结。 (三)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去省上京上访和异常、突发信访事件,协助有关部门,维护市行政中心大门口上访秩序。 (四)负责督促、查办和跟踪反馈上级及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。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,查处或者参与调处重要信访事项和跨地区、跨部门的信访事项,提出信访事项处理的意见建议。 (五)调查、研究、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,及时、准确地向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,向各地、各部门通报信访情况。 (六)贯彻执行信访工作的法规、规章,指导、检查、考核全市信访工作,总结交流推广信访工作经验,宣传依法信访,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 (七)了解掌握信访工作队伍整体情况,加强思想作风、廉政建设,提高自身素质,有计划地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,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。 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二、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,市信访局设置4个处室: (一)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,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;负责全市信访信息工作;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和调研工作;负责值班联络、会议服务和接待工作;负责局机关有关人事和工资管理;组织全市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;负责统计、收发、文印、档案、保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;负责局机关经费报销和行政后勤工作;承办信访协会的日常工作。 (二)办信处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、市政府的来信,以及上级机关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转办、交办的来信;负责分类登记信件,摘报重要信件,并提出建议,做好自办、转办、交办和审结、反馈、上报工作;负责来信综合分析和排查预测,提供、编写和通报有关来信信息;负责来信统计和来信档案的整理、保管、利用工作;指导全市来信处理业务工作。 (三)接访处 接待群众到市委、市政府的来访;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、突发事件,进行协调分流,协助维护市行政中心上访秩序;负责来访登记,摘报重要来访事项,提出处理建议,做好自办、转办、交办和审结、反馈、上报工作;负责来访综合分析和排查预测,提供、编写和通报有关来访信息;负责来访统计和来访档案的整理、保管、利用工作;指导全市来访处理业务工作。 (四)督查处 负责督办上级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以及本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,做好复查审结和报告反馈工作;直接查处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问题;依法按章督查信访工作的失职行为和信访活动的违法行为,并提出建议,组织信访工作考核检查;组织具有普遍性、倾向性、政策性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,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。 2001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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