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补领法人证书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需要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: 1.事业单位遗失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正本或副本; 2.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正本或副本损毁。 二、办理程序和要求 (一)事业单位在《嘉兴日报》发布原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作废的公告。按照网上审核、书面核准的要求,事业单位网上填写《事业单位法人补领证书申请书》,上传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副本或正本和相关资料到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;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核通过后,事业单位从网上下载、打印《事业单位法人补领证书申请书》,持相关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书面核准手续。 事业单位申请法人证书补领,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 1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补领证书申请书》(一式二份); 2.原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声明作废的公告。 3.如申请补领者只遗失、损毁正本或副本,应提供原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副本或正本。 (二)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理事业单位的申请材料后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,对符合补领证书要求的,收回未遗失或损毁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,原证书号作废,补发使用新的证书号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;对不符合补领证书要求的,作出不予补发证书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单位原因和相关建议。 办理单位:嘉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电话:0573-8252161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