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湖区政府机构改革抓好四个突出
发布日期:2012-12-03 19:03
信息来源:南湖区编委办
浏览次数:
目前,南湖区政府机构改革基本结束。他们在机构改革中着重抓好四个突出: 一是突出控制部门领导职数。各部门一般设正职1名,副职2—3名,合署办公的部门和个别任务特别繁重的部门可适当增加;个别机构整合的部门,作为特殊情况逐步消化。 二是突出控制人员编制。调整变动部门的人员编制,按照“人随事走,编随人走”的原则随职责划转。其它未涉及调整变动的部门,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。 三是突出控制内设机构数。内设机构综合设置,按部门编制数的40%掌握,最多不得超过50%。调整变动的部门,内设机构先随职责调整相应划转,再按改革要求进行整合。 四是突出控制股级职数。 (南湖区编委办) |
![]() |
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