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嘉兴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(第一批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-11-04 16:23
信息来源:嘉兴市编委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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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各部门、市直属各单位: 根据七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嘉兴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》(嘉政办发〔2016〕36号),市级各部门申报了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事项,经市编委办、市政府法制办、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工商联、市科协等部门(单位)审核确定,现将《嘉兴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(第一批)》予以公布,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。 (第一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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